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调查
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调查
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调查来源:《全媒体探索》2025年(nián)4月号
全民普法是(shì)长期(chángqī)的基础性工作。伴随移动(yídòng)互联网的快速发展,媒介形态更迭、传播平台多样化不断推进,法治宣传教育(xuānchuánjiàoyù)必须顺应这一潮流,与时俱进、推陈出新。2021年实施的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开展(kāizhǎn)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(2021-2025年)》就明确提出要“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”。
为更好(gènghǎo)满足受众(shòuzhòng)需求、提高普法效果,大众报业集团山东(shāndōng)法制(fǎzhì)报社以网络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调研,并在此基础上对山东法制报普法类新媒体内容创作、传播形式及服务优化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。
普法类新媒体产品(chǎnpǐn)受众需求调研数据分析
调研采用网络问卷的(de)形式(xíngshì),通过社交媒体平台、法律相关社区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发放,共收回有效答卷550份。受访者中,25—34岁(suì)群体(qúntǐ)(qúntǐ)占比40.76%,18—24岁群体占比29.14%,35—44岁群体占比19.05%,45岁及以上群体占比7.05%,18岁以下(yǐxià)群体仅占4%。从年龄结构来看,18—34岁年轻人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兴趣(xìngqù)较(jiào)高,是普法新媒体的主要受众,这也与网络平台用户年龄结构相符,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受众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在内容、形式、更新频率等方面的需求。
根据550份调查问卷,从渠道、内容、形式来看,普法类新媒体(méitǐ)产品已经成为广大群众获取法律知识(zhīshí)、解答心中疑惑的重要途径。
(一)从渠道看,社交媒体平台成为群众获取法律知识的(de)重要选择
数据显示,受访者(shòufǎngzhě)获取法律知识的(de)主要渠道(qúdào)为社交媒体平台(píngtái)(79.64%)和法律行业媒体(53.09%),其次是普法网站(48.73%),专业法律App(39.27%)、公共(gōnggòng)图书馆(túshūguǎn)/法律服务中心(30.91%)和线下讲座(27.45%)的选择比例则相对较低,朋友/家人(17.82%)的比例最低。这表明人们在获取法律知识时更倾向于使用(shǐyòng)线上渠道,其中社交媒体平台使用频率远高于传统渠道。
这与当前移动互联网的(de)(de)飞速发展密不可分。据《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(hùliánwǎngluò)发展状况(zhuàngkuàng)统计报告》,截至2024年(nián)12月,我国网民规模为11.08亿人(yìrén),互联网普及率为78.6%,手机网民规模达11.05亿人。在当今数字化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,社交媒体平台凭借其便捷性、广泛性和即时性,为民众提供(tígōng)了获取各类知识包括法律知识的重要窗口。微信公众号、抖音、微博(wēibó)等社交媒体平台汇聚了众多法律专业人士、法律机构以及“自媒体”创作者发布的海量法律内容,涵盖了从日常生活(rìchángshēnghuó)中的法律常识到复杂的法律法规解读等各个层面,吸引了大量受众。大部分受访者更倾向于在碎片化的时间(shíjiān)里通过(tōngguò)浏览社交媒体平台上的法律资讯,快速获取自己感兴趣或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。
(二(èr))从内容看,群众既注重内容准确性,也注重实用性和趣味性
调查数据显示,受访者在使用(shǐyòng)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时,最看重的因素(yīnsù)依次为内容准确性(58.36%)、趣味性(57.45%)和(hé)实用性(52.91%),这表明受众对内容质量和实用价值有较高的期待(qīdài)。
法律常识(fǎlǜchángshí)、案例(ànlì)分析、维权指南(zhǐnán)和法律咨询是普法类新媒体产品中最受欢迎的四种内容类型,分别占58.36%、54.55%、50.55%和48%。这反映出受众在获取法律知识时具有明确的需求导向。一方面,他们希望普法内容准确无误(zhǔnquèwúwù),任何错误或(huò)误导性(wùdǎoxìng)信息都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影响。另一方面,实用性(shíyòngxìng)也是关键考量因素。法律常识能够帮助受众在日常生活中迅速识别和应对常见法律问题,案例分析则通过真实具体(jùtǐ)的案例场景让受众清晰了解法律在实际情境中的运用方式。
同时,以生动有趣的形式呈现法律知识,能够极大地提升受众的学习兴趣和接受程度。在信息(xìnxī)爆炸时代(shídài),相较于枯燥的条文讲解,趣味性内容更容易(róngyì)吸引受众的注意力,促使他们主动去(qù)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。
(三)从形式看,短视频、微短剧、直播、图文资讯(zīxùn)是较受欢迎的普法类新媒体(méitǐ)产品形式
根据调查结果,短视频和微短剧是(shì)最受欢迎的(de)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形式,受访者选择比例高达(gāodá)60.73%,其次是在线直播(57.82%)和图文资讯(47.82%)。从数据中可以看出,用户更倾向于快速、直观的内容呈现(chéngxiàn)形式,这与现代人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对信息获取效率的追求有关(yǒuguān)。
短(duǎn)视频凭借其简洁(jiǎnjié)精炼的特点,能够在短时间(duǎnshíjiān)内将关键的法律知识点清晰地传递给受众(shòuzhòng)。它以(yǐ)生动形象的画面、简洁明了的解说快速(kuàisù)抓住受众的注意力,使受众在碎片化的时间里轻松获取法律知识,让复杂的法律问题变得通俗易懂。微短剧(duǎnjù)则通过更具故事性和情节化的方式深入展现法律案例和法律理念,引发受众的情感(qínggǎn)共鸣,使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。在线直播为(wèi)普法带来了更强的互动性和实时性,受众可以在直播过程中随时提问,与主播或法律专家进行实时互动,及时解答心中的疑惑。图文资讯则以其简洁直观、便于阅读和保存的优势,成为受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。
做好(zuòhǎo)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建议
山东法制报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法治类综合媒体,在(zài)融媒语境下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,在大众报业集团实施融合转型发展之际如何实现自身新突破,是报社近年来研究的一项(yīxiàng)重要课题(kètí)。
应(yīng)进一步明确山东法制报在(zài)山东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中(zhōng)的战略定位,强化跨部门合作与(yǔ)资源整合,与法律行业(hángyè)机构、法学院校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实现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。建立包括内容创作、审核发布、传播推广、效果评估等环节在内的长效运营机制,进一步打造普及法律知识、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,设定清晰、具体(jùtǐ)的目标,指导新媒体产品的创作与传播。
(一)精准定位受众需求(xūqiú)
法律是一门非常专业(zhuānyè)且复杂的社会科学,不(bù)同年龄阶段、不同学历背景、不同职业的人群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是不一样的,他们对法律的需求也是存在(cúnzài)差异的[3]。这就需要进一步细分受众群体,根据不同年龄、职业、地域等特征,深入了解(liǎojiě)其对法律知识的个性化需求,针对性地创作(chuàngzuò)普法内容。
针对企业职工,提供(tígōng)劳动法律(fǎlǜ)法规、商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(fāngmiàn)的内容;针对教育水平不高、对法律不太熟悉的人群,通过传播简单易懂的法治(fǎzhì)故事和案例,帮助他们学习基础的法律知识,培养正确的法治观念;对于已有法律基础的人群,根据其(qí)日常工作和生活需求,普及更(gèng)专业的法律知识,以提高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准确理解;针对青少年群体,制作与校园生活、网络安全相(xiāng)关的普法(pǔfǎ)产品。例如,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首部原创普法微动漫《朵朵普法课堂——砸门的“爆破手”》,以14岁少年小亮的曲折经历为主线,细腻描绘了他因(yīn)家庭教育缺位,不慎与不良伙伴为伍,最终误入歧途、深陷法网的悲剧,巧妙地将法律知识与动画艺术相融合,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。
全媒体时代,受众对普法产品的(de)期待日益多元化(huà),对信息的接收方式(fāngshì)也趋向碎片化、即时化与互动化。为了满足这一需求,需要不断创新与优化普法产品的供给,同时改善并升级信息传播的方式。
1.短视频以其(qí)短小精悍、易于传播(chuánbō)的(de)特点,成为普法产品的“主力军”。制作一系列涵盖日常法律常识、案例分析、法律解读等内容的短视频,通过生动(shēngdòng)的画面、简洁的语言,让复杂的法律知识(zhīshí)变得通俗易懂,便于受众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快速吸收。同时,利用短视频平台的算法(suànfǎ)推荐机制,将普法内容精准推送(tuīsòng)至目标受众,提高(tígāo)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例如,新疆乌苏市警察热合木·热合曼(昵称“馕警官”)在社交媒体平台开设账号,通过“馕言文”(夹杂(jiāzá)维吾尔语语法的普通话)进行(jìnxíng)反诈宣传,搭配“红灯停”的趣味表达(biǎodá)等幽默段子、“你的眼睛长到笼子里了吗”等方言与普法结合的形式迅速“出圈”,短视频播放量破千万,甚至衍生出“国际馕警”“加盟派出所”等“二创梗”。
这种接地气的普法(pǔfǎ)短视频之所以(zhīsuǒyǐ)能(néng)突破传播壁垒,本质在于打破了传统普法的严肃刻板印象,构建了“知识传播+情感连接”的双重叙事(shì)体系。当“馕警官”用“巴郎子,钱要攒住呢”这种融合地域文化的表达拆解诈骗(zhàpiàn)套路时,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的文字,而是转化为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的身边事。
2.微短剧以(yǐ)其短平快(duǎnpíngkuài)、强共鸣、易传播(chuánbō)的(de)特点,以情感共鸣与沉浸体验将法律知识融入生活化叙事,打破(dǎpò)传统普法的单向说教模式。例如,近年来“海南公安”抖音号推出《我当上公主了 警方:蹲下!》《你很幸运,没“中奖”》《瘾君子的自白(zìbái)》等多部创意十足的微短剧,以年轻化、幽默且大胆的方式普及反诈、禁毒等安全知识,同时结合网络热梗和现实案例有效提升宣传效果。
3.直播作为(zuòwéi)一种即时互动的(de)传播方式,也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新的舞台。采用直播方式在线解答(jiědá)公众法律疑问、进行(jìnxíng)实时互动,能够增强普法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感。例如,厦门公安(gōngān)抽调全局青年(qīngnián)民警、辅警组成新媒体团队,在平台以直播带货方式进行普法,方式新颖,运用网络热词更容易引起年轻群体的共鸣,使他们(tāmen)愿意参与到互动中来,从而更好地了解公安工作和法律知识,进而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范围。
4.在(zài)图文资讯方面,应继续发挥其传统(chuántǒng)优势,结合新媒体的特点进行创新。通过图文并茂、数据可视化等方式,将(jiāng)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(zhuǎnhuà)为易于理解的图文资讯,满足受众对于深度阅读和信息可视化的需求。
此外,可以积极运用AI技术进行普法宣传,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(de)智能化。如利用(lìyòng)VR/AR技术,让用户沉浸式体验庭审流程。开发AI普法助手,24小时在线为(wèi)受众提供即时(jíshí)的法律咨询和解答服务,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、案例解读等信息(xìnxī),帮助受众快速获取法律知识。
(三)提升内容专业性和可读性(kědúxìng)
在创作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时,应将内容专业性置于核心地位(dìwèi)。在“人人都有麦克风”的时代,普法产品也存在(cúnzài)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。不严谨甚至(shènzhì)带有偏见的法律观点不仅可能误导受众,还(hái)可能对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流程造成干扰。
1.建立内容审核机制,对普法稿件(gǎojiàn)、普法视频脚本(jiǎoběn)进行法律(fǎlǜ)专业审核,杜绝任何错误解读或(huò)误导性的信息流出。例如,在涉及复杂法律条文解读时,首先必须经过法官或法律专家的把关;其次,要积极加强与政法部门、律所、法学(fǎxué)院校的合作,定期邀请权威法律人士(rénshì)开展内部培训,提升内容生产团队的法律素养;再次,在选择普法内容素材时,应优先选取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案例,对于(duìyú)热点法律事件要秉持客观、公正的态度进行深度剖析,避免片面解读或情绪化引导;最后,通过建立用户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受众意见和建议,根据反馈不断优化(yōuhuà)改进,持续提升普法类新媒体产品(chǎnpǐn)的专业性。
2.注重趣味性,让法律知识以更加生动有趣(shēngdòngyǒuqù)的(de)方式(fāngshì)触达受众。法律知识本身(běnshēn)往往因其严谨性和专业性而显得枯燥,但新媒体的优势在于形式多样、互动性强,可以充分利用(chōngfènlìyòng)这些特点,将普法内容包装得既准确又引人入胜。例如,山东东营公安局推出的系列“魔性反诈”视频,将生活中诸如石头(shítou)、草球子等常见事物拟人化,使用网络热梗“我是×××,我不同意×××”面对面“喊话”,用通俗易懂(tōngsúyìdǒng)、接地气的语言生动演绎反诈知识,让网友在轻松氛围中记住反诈常识。
具体而言,一方面,可以融入创意元素(yuánsù),如(rú)通过动画、微电影、短剧等(děng)形式将复杂的(de)法律(fǎlǜ)案例(ànlì)或法规以故事化的方式呈现,让受众(shòuzhòng)轻松愉快(qīngsōngyúkuài)地学习法律知识。另一方面,可增加互动性环节,如设置法律知识问答、法律案例分析比赛等鼓励受众参与进来,提高其学习兴趣。同时,可以利用短视频、直播等形式,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实时解答、案例分析,让法律知识更加贴近群众,满足不同年龄层、不同兴趣偏好的受众需求(xūqiú)。还可以结合时下流行元素和(hé)热点话题,将法律知识巧妙地融入其中,如通过法律视角解读热门影视剧剧情、分析网络热点事件中的法律问题等,使普法内容更加贴近生活实际,提升受众的共鸣度和参与度,从而更好地满足受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。
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创制对于提升全民法律(fǎlǜ)素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。通过本次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的调查研究,我们深入了(le)解了不同受众在内容、形式(xíngshì)、传播(chuánbō)途径等方面的需求特点,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化提供了有力依据。
未来,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应不断创新发展,以适应时代变化和受众需求。通过(tōngguò)持续改进和优化(yōuhuà),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更加精准、高效,使法律知识真正深入人心,为建设社会主义(shèhuìzhǔyì)法治社会贡献更大力量。
(作者单位:大众报业集团(jítuán)山东法制报社)
本文(běnwén)刊于《全媒体(méitǐ)探索》2025年4月号,原标题为《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调查研究》,参考文献略。
来源:《全媒体探索》2025年(nián)4月号
全民普法是(shì)长期(chángqī)的基础性工作。伴随移动(yídòng)互联网的快速发展,媒介形态更迭、传播平台多样化不断推进,法治宣传教育(xuānchuánjiàoyù)必须顺应这一潮流,与时俱进、推陈出新。2021年实施的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开展(kāizhǎn)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(2021-2025年)》就明确提出要“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”。
为更好(gènghǎo)满足受众(shòuzhòng)需求、提高普法效果,大众报业集团山东(shāndōng)法制(fǎzhì)报社以网络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调研,并在此基础上对山东法制报普法类新媒体内容创作、传播形式及服务优化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。
普法类新媒体产品(chǎnpǐn)受众需求调研数据分析
调研采用网络问卷的(de)形式(xíngshì),通过社交媒体平台、法律相关社区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发放,共收回有效答卷550份。受访者中,25—34岁(suì)群体(qúntǐ)(qúntǐ)占比40.76%,18—24岁群体占比29.14%,35—44岁群体占比19.05%,45岁及以上群体占比7.05%,18岁以下(yǐxià)群体仅占4%。从年龄结构来看,18—34岁年轻人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兴趣(xìngqù)较(jiào)高,是普法新媒体的主要受众,这也与网络平台用户年龄结构相符,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受众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在内容、形式、更新频率等方面的需求。
根据550份调查问卷,从渠道、内容、形式来看,普法类新媒体(méitǐ)产品已经成为广大群众获取法律知识(zhīshí)、解答心中疑惑的重要途径。
(一)从渠道看,社交媒体平台成为群众获取法律知识的(de)重要选择
数据显示,受访者(shòufǎngzhě)获取法律知识的(de)主要渠道(qúdào)为社交媒体平台(píngtái)(79.64%)和法律行业媒体(53.09%),其次是普法网站(48.73%),专业法律App(39.27%)、公共(gōnggòng)图书馆(túshūguǎn)/法律服务中心(30.91%)和线下讲座(27.45%)的选择比例则相对较低,朋友/家人(17.82%)的比例最低。这表明人们在获取法律知识时更倾向于使用(shǐyòng)线上渠道,其中社交媒体平台使用频率远高于传统渠道。
这与当前移动互联网的(de)(de)飞速发展密不可分。据《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(hùliánwǎngluò)发展状况(zhuàngkuàng)统计报告》,截至2024年(nián)12月,我国网民规模为11.08亿人(yìrén),互联网普及率为78.6%,手机网民规模达11.05亿人。在当今数字化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,社交媒体平台凭借其便捷性、广泛性和即时性,为民众提供(tígōng)了获取各类知识包括法律知识的重要窗口。微信公众号、抖音、微博(wēibó)等社交媒体平台汇聚了众多法律专业人士、法律机构以及“自媒体”创作者发布的海量法律内容,涵盖了从日常生活(rìchángshēnghuó)中的法律常识到复杂的法律法规解读等各个层面,吸引了大量受众。大部分受访者更倾向于在碎片化的时间(shíjiān)里通过(tōngguò)浏览社交媒体平台上的法律资讯,快速获取自己感兴趣或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。
(二(èr))从内容看,群众既注重内容准确性,也注重实用性和趣味性
调查数据显示,受访者在使用(shǐyòng)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时,最看重的因素(yīnsù)依次为内容准确性(58.36%)、趣味性(57.45%)和(hé)实用性(52.91%),这表明受众对内容质量和实用价值有较高的期待(qīdài)。
法律常识(fǎlǜchángshí)、案例(ànlì)分析、维权指南(zhǐnán)和法律咨询是普法类新媒体产品中最受欢迎的四种内容类型,分别占58.36%、54.55%、50.55%和48%。这反映出受众在获取法律知识时具有明确的需求导向。一方面,他们希望普法内容准确无误(zhǔnquèwúwù),任何错误或(huò)误导性(wùdǎoxìng)信息都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影响。另一方面,实用性(shíyòngxìng)也是关键考量因素。法律常识能够帮助受众在日常生活中迅速识别和应对常见法律问题,案例分析则通过真实具体(jùtǐ)的案例场景让受众清晰了解法律在实际情境中的运用方式。
同时,以生动有趣的形式呈现法律知识,能够极大地提升受众的学习兴趣和接受程度。在信息(xìnxī)爆炸时代(shídài),相较于枯燥的条文讲解,趣味性内容更容易(róngyì)吸引受众的注意力,促使他们主动去(qù)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。
(三)从形式看,短视频、微短剧、直播、图文资讯(zīxùn)是较受欢迎的普法类新媒体(méitǐ)产品形式
根据调查结果,短视频和微短剧是(shì)最受欢迎的(de)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形式,受访者选择比例高达(gāodá)60.73%,其次是在线直播(57.82%)和图文资讯(47.82%)。从数据中可以看出,用户更倾向于快速、直观的内容呈现(chéngxiàn)形式,这与现代人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对信息获取效率的追求有关(yǒuguān)。
短(duǎn)视频凭借其简洁(jiǎnjié)精炼的特点,能够在短时间(duǎnshíjiān)内将关键的法律知识点清晰地传递给受众(shòuzhòng)。它以(yǐ)生动形象的画面、简洁明了的解说快速(kuàisù)抓住受众的注意力,使受众在碎片化的时间里轻松获取法律知识,让复杂的法律问题变得通俗易懂。微短剧(duǎnjù)则通过更具故事性和情节化的方式深入展现法律案例和法律理念,引发受众的情感(qínggǎn)共鸣,使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。在线直播为(wèi)普法带来了更强的互动性和实时性,受众可以在直播过程中随时提问,与主播或法律专家进行实时互动,及时解答心中的疑惑。图文资讯则以其简洁直观、便于阅读和保存的优势,成为受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。
做好(zuòhǎo)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建议
山东法制报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法治类综合媒体,在(zài)融媒语境下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,在大众报业集团实施融合转型发展之际如何实现自身新突破,是报社近年来研究的一项(yīxiàng)重要课题(kètí)。
应(yīng)进一步明确山东法制报在(zài)山东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中(zhōng)的战略定位,强化跨部门合作与(yǔ)资源整合,与法律行业(hángyè)机构、法学院校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实现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。建立包括内容创作、审核发布、传播推广、效果评估等环节在内的长效运营机制,进一步打造普及法律知识、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,设定清晰、具体(jùtǐ)的目标,指导新媒体产品的创作与传播。
(一)精准定位受众需求(xūqiú)
法律是一门非常专业(zhuānyè)且复杂的社会科学,不(bù)同年龄阶段、不同学历背景、不同职业的人群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是不一样的,他们对法律的需求也是存在(cúnzài)差异的[3]。这就需要进一步细分受众群体,根据不同年龄、职业、地域等特征,深入了解(liǎojiě)其对法律知识的个性化需求,针对性地创作(chuàngzuò)普法内容。
针对企业职工,提供(tígōng)劳动法律(fǎlǜ)法规、商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(fāngmiàn)的内容;针对教育水平不高、对法律不太熟悉的人群,通过传播简单易懂的法治(fǎzhì)故事和案例,帮助他们学习基础的法律知识,培养正确的法治观念;对于已有法律基础的人群,根据其(qí)日常工作和生活需求,普及更(gèng)专业的法律知识,以提高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准确理解;针对青少年群体,制作与校园生活、网络安全相(xiāng)关的普法(pǔfǎ)产品。例如,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首部原创普法微动漫《朵朵普法课堂——砸门的“爆破手”》,以14岁少年小亮的曲折经历为主线,细腻描绘了他因(yīn)家庭教育缺位,不慎与不良伙伴为伍,最终误入歧途、深陷法网的悲剧,巧妙地将法律知识与动画艺术相融合,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。
全媒体时代,受众对普法产品的(de)期待日益多元化(huà),对信息的接收方式(fāngshì)也趋向碎片化、即时化与互动化。为了满足这一需求,需要不断创新与优化普法产品的供给,同时改善并升级信息传播的方式。
1.短视频以其(qí)短小精悍、易于传播(chuánbō)的(de)特点,成为普法产品的“主力军”。制作一系列涵盖日常法律常识、案例分析、法律解读等内容的短视频,通过生动(shēngdòng)的画面、简洁的语言,让复杂的法律知识(zhīshí)变得通俗易懂,便于受众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快速吸收。同时,利用短视频平台的算法(suànfǎ)推荐机制,将普法内容精准推送(tuīsòng)至目标受众,提高(tígāo)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例如,新疆乌苏市警察热合木·热合曼(昵称“馕警官”)在社交媒体平台开设账号,通过“馕言文”(夹杂(jiāzá)维吾尔语语法的普通话)进行(jìnxíng)反诈宣传,搭配“红灯停”的趣味表达(biǎodá)等幽默段子、“你的眼睛长到笼子里了吗”等方言与普法结合的形式迅速“出圈”,短视频播放量破千万,甚至衍生出“国际馕警”“加盟派出所”等“二创梗”。
这种接地气的普法(pǔfǎ)短视频之所以(zhīsuǒyǐ)能(néng)突破传播壁垒,本质在于打破了传统普法的严肃刻板印象,构建了“知识传播+情感连接”的双重叙事(shì)体系。当“馕警官”用“巴郎子,钱要攒住呢”这种融合地域文化的表达拆解诈骗(zhàpiàn)套路时,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的文字,而是转化为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的身边事。
2.微短剧以(yǐ)其短平快(duǎnpíngkuài)、强共鸣、易传播(chuánbō)的(de)特点,以情感共鸣与沉浸体验将法律知识融入生活化叙事,打破(dǎpò)传统普法的单向说教模式。例如,近年来“海南公安”抖音号推出《我当上公主了 警方:蹲下!》《你很幸运,没“中奖”》《瘾君子的自白(zìbái)》等多部创意十足的微短剧,以年轻化、幽默且大胆的方式普及反诈、禁毒等安全知识,同时结合网络热梗和现实案例有效提升宣传效果。
3.直播作为(zuòwéi)一种即时互动的(de)传播方式,也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新的舞台。采用直播方式在线解答(jiědá)公众法律疑问、进行(jìnxíng)实时互动,能够增强普法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感。例如,厦门公安(gōngān)抽调全局青年(qīngnián)民警、辅警组成新媒体团队,在平台以直播带货方式进行普法,方式新颖,运用网络热词更容易引起年轻群体的共鸣,使他们(tāmen)愿意参与到互动中来,从而更好地了解公安工作和法律知识,进而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范围。
4.在(zài)图文资讯方面,应继续发挥其传统(chuántǒng)优势,结合新媒体的特点进行创新。通过图文并茂、数据可视化等方式,将(jiāng)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(zhuǎnhuà)为易于理解的图文资讯,满足受众对于深度阅读和信息可视化的需求。
此外,可以积极运用AI技术进行普法宣传,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(de)智能化。如利用(lìyòng)VR/AR技术,让用户沉浸式体验庭审流程。开发AI普法助手,24小时在线为(wèi)受众提供即时(jíshí)的法律咨询和解答服务,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、案例解读等信息(xìnxī),帮助受众快速获取法律知识。
(三)提升内容专业性和可读性(kědúxìng)
在创作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时,应将内容专业性置于核心地位(dìwèi)。在“人人都有麦克风”的时代,普法产品也存在(cúnzài)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。不严谨甚至(shènzhì)带有偏见的法律观点不仅可能误导受众,还(hái)可能对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流程造成干扰。
1.建立内容审核机制,对普法稿件(gǎojiàn)、普法视频脚本(jiǎoběn)进行法律(fǎlǜ)专业审核,杜绝任何错误解读或(huò)误导性的信息流出。例如,在涉及复杂法律条文解读时,首先必须经过法官或法律专家的把关;其次,要积极加强与政法部门、律所、法学(fǎxué)院校的合作,定期邀请权威法律人士(rénshì)开展内部培训,提升内容生产团队的法律素养;再次,在选择普法内容素材时,应优先选取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案例,对于(duìyú)热点法律事件要秉持客观、公正的态度进行深度剖析,避免片面解读或情绪化引导;最后,通过建立用户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受众意见和建议,根据反馈不断优化(yōuhuà)改进,持续提升普法类新媒体产品(chǎnpǐn)的专业性。
2.注重趣味性,让法律知识以更加生动有趣(shēngdòngyǒuqù)的(de)方式(fāngshì)触达受众。法律知识本身(běnshēn)往往因其严谨性和专业性而显得枯燥,但新媒体的优势在于形式多样、互动性强,可以充分利用(chōngfènlìyòng)这些特点,将普法内容包装得既准确又引人入胜。例如,山东东营公安局推出的系列“魔性反诈”视频,将生活中诸如石头(shítou)、草球子等常见事物拟人化,使用网络热梗“我是×××,我不同意×××”面对面“喊话”,用通俗易懂(tōngsúyìdǒng)、接地气的语言生动演绎反诈知识,让网友在轻松氛围中记住反诈常识。
具体而言,一方面,可以融入创意元素(yuánsù),如(rú)通过动画、微电影、短剧等(děng)形式将复杂的(de)法律(fǎlǜ)案例(ànlì)或法规以故事化的方式呈现,让受众(shòuzhòng)轻松愉快(qīngsōngyúkuài)地学习法律知识。另一方面,可增加互动性环节,如设置法律知识问答、法律案例分析比赛等鼓励受众参与进来,提高其学习兴趣。同时,可以利用短视频、直播等形式,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实时解答、案例分析,让法律知识更加贴近群众,满足不同年龄层、不同兴趣偏好的受众需求(xūqiú)。还可以结合时下流行元素和(hé)热点话题,将法律知识巧妙地融入其中,如通过法律视角解读热门影视剧剧情、分析网络热点事件中的法律问题等,使普法内容更加贴近生活实际,提升受众的共鸣度和参与度,从而更好地满足受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。
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创制对于提升全民法律(fǎlǜ)素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。通过本次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的调查研究,我们深入了(le)解了不同受众在内容、形式(xíngshì)、传播(chuánbō)途径等方面的需求特点,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化提供了有力依据。
未来,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应不断创新发展,以适应时代变化和受众需求。通过(tōngguò)持续改进和优化(yōuhuà),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更加精准、高效,使法律知识真正深入人心,为建设社会主义(shèhuìzhǔyì)法治社会贡献更大力量。
(作者单位:大众报业集团(jítuán)山东法制报社)
本文(běnwén)刊于《全媒体(méitǐ)探索》2025年4月号,原标题为《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调查研究》,参考文献略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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